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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民办高校要建立健全共青团组织。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注意团的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共青团组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7.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民办高校党委、决策机构、行政领导,都要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按照师生比l:200的要求配备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专职辅导员应尽可能从具有大学学历的党员中聘任,先培训后上岗。每个班级都要配备1名班主任。民办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的培训要纳入全省高校相关人员的培训计划。

  18.提高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认真组织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新方案。加强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和网上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健全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19.切实帮助民办高校大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加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民办高校就业工作的指导,提高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0.落实民办高校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民办高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贯彻"属地管理"和"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民办高校所在市、县(区)党委和政府要把民办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范围。在南昌市辖区内的民办高校,同时纳入省直综治目标管理范围。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分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民办高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党委书记要对这项工作共同负责。

  21.建立健全民办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民办高校要建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民办高校法定代表人担任组长,校长、党委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治办,与保卫处合署办公。民办高校所在地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治安管理,在校园内设立警务室,协助维护校园治安秩序。各民办高校院系(部)负责人和班主任、辅导员实行一岗双责,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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