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要约收购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86号)
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之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协议收购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而控制21240万股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占总股本的66.5%)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公司应当会同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