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高岐等2人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7]67号)
上海南都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高岐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沪南都期字[2007]5号)、《关于申请邓华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沪南都期字[2007]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和《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对你公司高岐(身份证号:610402196604281217)拟任副总经理、邓华(身份证号:42011119740501561X)拟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