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反垄断申报指南


  (五)与并购各方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和个人名单及简介。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和个人,建议从以下角度考虑:

  1.所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并购各方的企业或者个人;

  2.所有直接或间接受并购各方控制的企业;

  3.除并购方以外,所有直接或间接受控于1所定义的企业或者个人的其他企业。

  4.其他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和个人。

  如有必要,建议使用组织系统图或其他图表来说明上述企业和个人之间的股权结构、实际控制等关联关系。

  (六)并购各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境内投资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分公司和其他在中国境内登记的实体机构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七)并购交易概况。建议包括:交易性质和方式(如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合并、组建合营企业等),交易标的、交易金额,并购交易过程,并购交易预计完成的日期,并购交易完成后相关公司的控制和关联关系(必要时,可用图表表示公司结构),并购交易所涉行业或主要产品,并购交易的动机、目的或经济合理性分析。

  (八)相关市场界定。相关市场的界定一般包括产品市场和地域市场的界定。界定相关市场的范围或者认为不需要界定相关市场均应说明理由。

  (九)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并购各方相关市场内的销售额及市场份额,并说明数据来源、计算依据,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十)相关市场内最大的5个竞争者的名称。为提高审查效率,鼓励同时提交上述竞争者的市场份额或在相关市场(领域)的地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一)相关市场的供应结构和需求结构情况。应提交并购各方上、下游主要企业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提高审查效率,鼓励同时提交相关市场上、下游主要企业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十二)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从如下角度提交描述竞争状况的资料:

  1.市场进入分析。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1)进入市场的成本;(2)任何法定或事实上的准入障碍;(3)因知识产权而产生的限制;(4)并购各方在相关市场中作为知识产权许可人或被许可人情况;(5)相关产品规模经济的重要性;(6)相关市场上竞争者数量、规模以及上下游市场是否存在事实或法律上的限制等。

  2.相关市场内经营者横向或纵向合作协议情况。例如是否存在研发、专利使用权转让、联合生产、分销、长期供应以及资料交换等方面的协议。如有可能,应提交上述协议的进一步情况。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