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为BGP委内瑞拉国际公司补办国内核准手续的批复
(商合批〔2007〕551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关于补办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委内瑞拉国际公司国内审批手续的请示》(中油外字〔2007〕324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你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在委内瑞拉设立的“BGP委内瑞拉国际公司”补办国内核准手续。该境外企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均为113亿玻利瓦尔(约合520万美元)。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地球物理勘探服务级地震资料采集以及石油、天然气和矿物石油资源的勘查和开发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中方主要负责人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委内瑞拉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该境外企业应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