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
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工作的通知
(卫办医发〔2007〕1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动各地“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同时总结2005年以来医院管理年活动经验,发掘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医院管理方面的典型和亮点,不断提高活动质量和工作水平,根据《
2007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方案》,现就2007年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督导工作
各地要充分认识督导工作对于推动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落实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保证医院管理年活动取得实际效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切实加强对医院管理年活动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参与督导工作,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地要抓紧制订本地区的督导工作计划,尽早组织开展督导工作,督导工作规模要大,范围要广,内容要全面,重点要突出。卫生部将于8月至9月组成督导组对各地进行督导。
二、抓好队伍组建,提高督导工作水平
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督导工作需要,抽调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关专家组成督导组。要根据《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表》和《人体器官移植检查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制定培训方案,对专家集中进行督导培训,使专家们熟练掌握标准,统一检查尺度。督导中要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创新督导方式和方法,保证督导质量,提高督导水平。
三、坚持实事求是,深入挖掘经验查找问题
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严肃、严谨、细致、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确保督导工作的公平性和权威性,避免走过场、形式化。要注重总结2005年医院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的工作实践经验,发现各级各类医院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医院管理,改进医疗服务,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等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创新措施。同时,要注意查找医院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使受查医院通过接受督导,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