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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二章 培养标准

  第六条 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的培养应坚持以下原则:

  (1)医学知识授课应基于科学原理,使本科毕业生掌握科学方法,具备终身学习能力、相应临床技能及良好职业道德。

  (2)医学本科教育注重医学科学基本原理与基本业务技能以及基于证据及经验之上的分析、判断能力的培养,而非仅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传授。

  (3)医学本科毕业生能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基本医疗实践,并通过进一步接受职业教育,成长为独立执业者。

  第七条 医学本科毕业留学生应具备如下职业素质与思想道德:

  (1)愿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身。

  (2)关爱病人,将预防疾病、驱除病痛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提供临终关怀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3)坚持原则,发挥卫生资源的最大效益。

  (4)树立终身学习观念,认识到持续自我完善的重要性。

  (5)尊重每一个人,尊重个人信仰。

  (6)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于自己不能胜任的医疗问题,主动寻求其他医师的帮助。

  (7)具有创新意识。

  (8)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9)依法行医,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

  第八条 医学本科毕业留学生应具备如下知识:

  (1)掌握基本汉语知识,了解中国概况。

  (2)掌握与医学相关的数学、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行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等基础知识,并能应用于未来的学习和医学实践。

  (3)掌握人体正常结构和功能,正常心理状态。

  (4)掌握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包括精神疾病)的发病原因,认识环境因素、社会因素及行为心理因素对疾病形成与发展的影响,认识预防疾病的重要性。

  (5)掌握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

  (6)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及临床合理用药原则。

  (7)掌握正常妊娠和分娩、产科常见急症、产前及产后保健原则,以及计划生育医学知识。

  (8)掌握健康教育和疾病预防原则,掌握缓解与改善疾患和残障、康复以及临终关怀有关知识。了解全科医学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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