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江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88号)
三江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更名的申请报告》(三江源证字[2007]22号)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号),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名称由“三江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你公司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