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海尔三洋电器株式会社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海尔三洋电器株式会社的批复
(商合批〔2007〕506号)


青岛市外经贸局:

  《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合资设立“海尔三洋电器株式会社”的请示》(青外经贸合字〔2007〕13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尔集团公司在日本与三洋电机株式会社合资设立“海尔三洋电器株式会社”。该境外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415万美元,其中中方以现汇出资249万美元,占股60%;外方以实物出资166万美元,占股40%。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冰箱、冷柜等家用电器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局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局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日本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