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凯盛国际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489号)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西安商泰进出口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凯盛国际有限公司的请示》(陕商字〔2007〕101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商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与智俊有限公司、鹰高国际有限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合资设立“凯盛国际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50万美元,其中、西安商泰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18万美元,占总投资的36%,以现汇方式出资;智俊有限公司和鹰高国际有限公司各出资16万美元,分别占总投资的32%。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开展航空类及相关产品的委托加工、采购、销售及服务咨询业务等。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通知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洛杉矶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