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香港贺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工投
集团美洲国际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商合批〔2007〕490号)
上海市外经贸委:
《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香港贺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工投集团美洲国际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沪经贸外经〔2007〕19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香港贺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工投集团美洲国际有限公司”3.4%股权,协议转让价格为16万美元。收购完成后,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上海工投集团美洲国际有限公司”100%股权,其他事项均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委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三、请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四、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洛杉矶总领馆经商室重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