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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十七)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在教育系统内建立“省包市州、市州包县、县包乡镇和学校”的工作机制,将监督检查的责任分解到人,层层督办和落实。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到县市和学校进行指导和检查,对举报多、问题多和困难大的县市,要给予更多的指导和关注。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十八)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在2007年秋季开学前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07〕40号)要求,对本省(区、市)新机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须覆盖所有实施新机制的地区,做到不留死角。通过专项检查,全面、深入了解本省(区、市)新机制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对于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新机制不能顺利实施,产生不良社会反响和影响稳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九)探索建立长效的监督检查机制。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意见》(教督〔2006〕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新机制的督导检查。积极协调监察和审计部门,强化对新机制的行政监察和专项审计工作,将新机制资金的落实、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的重点。2007年下半年,审计署将组织开展新机制专项审计,各地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各级教育内部审计机构也要把新机制作为“十一五”期间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

  七、把新机制的宣传工作做实、做到位

  (二十)在2007年秋季开学前后,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通过刊播公益广告、接受媒体专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一步广泛深入宣传新机制的各项政策措施。凡是没有以省或县为单位发放政策宣传卡和公开信的,要在秋季开学前补发,确保每一名学生都收到宣传卡,每一个家庭都收到公开信。要学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方式,在乡村和街道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新机制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组织开展政策宣讲,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新机制的各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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