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授予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费县“创建全国优质人造板生产基地先进区(县)”称号的决定
(2007年6月4日 国质检执[2007]181号)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费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费县党委、政府把人造板质量专项整治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开展创建优质人造板生产基地活动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认真落实整治责任,措施得力,成效显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着力建立健全扶优与治劣并举的长效监管机制,有力遏制了制假售假和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较好地解决了人造板甲醛释放量超标、胶合强度不合格、标识标注不规范等重点问题,人造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大幅提升。广大企业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在行业协会的组织下,大力推行行业自律,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培育了一批骨干企业,形成了规模较大、质量优良的人造板产业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