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境外企业股权转让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境外企业股权转让的批复
(商合批〔2007〕446号)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电信(美洲)公司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请示》(中国电信〔2007〕45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将所持的中国电信(美洲)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事项均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你集团公司通知主办单位到商务部(合作司)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三、请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四、请要求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美国使馆经商处重新登记。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与高度重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