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推荐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单位的函
(商办函〔2007〕9号)
全国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表彰暨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命名电视电话会议预备通知》(全政办〔2007〕2号)下发后,商务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经过认真讨论评议,一致认为: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成绩突出,社会反响良好,尤其在商务部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制度建设、配套服务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效,决定推荐许可证局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单位。
2007年5月23日,我们在商务部政府网站就此事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不同意见反映。
现将有关许可证局工作成绩的材料报上(见附件),请审核。
附件: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提高商务部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2006年2月,商务部下发了《中共商务部党组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商党机纪发〔2006〕8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机纪字〔2006〕1号),决定设立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按照部党组的要求,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承担了服务中心的现场管理和具体落实工作,通过服务大厅和咨询窗口向公众展示了商务部为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根据《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表彰暨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命名电视电话会议预备通知》(全政办〔2007〕2号)精神,将许可证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