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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及赎回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及赎回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上市及赎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证券简称:鹏华治理,证券编码:160611)2007年7月18日开始在我所上市交易。上市首日以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作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自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仍为10%。

  2、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治理,证券编码:160611)2007年7月18日开始通过我所交易系统申报基金份额的赎回。

  (1) 会员在交易时间内可申报基金份额的赎回。赎回以份额申报,申报单位为一份基金份额。当日赎回申报在交易时间内可撤单。

  (2)赎回资金交收期为T+3日。(T日为赎回申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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