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职改办〔2007〕19号)
部直属各单位:
为完善我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根据人事部《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部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了《水利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五日
水利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
根据人事部《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要求,为规范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结合我部实际,现提出我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工作有关问题意见:
一、继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和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必须立足长远,继续坚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的要求,不断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
二、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组织工作
我部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
三、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与类别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A级相应类别的考试;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B级相应类别的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参加C级相应类别的考试。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有第二外语要求的,应按上述对应等级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得跨类别使用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高等级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可用于申报低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