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教育部、财政部将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审查。对于因检查不到位、不认真、不彻底而导致新机制不能顺利实施,产生不良社会反响和影响稳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责任。
4.各地在收到本通知后请结合实际情况尽快排定检查时间,检查报告务必于2007年9月30日前正式行文上报教育部财务司和财政部教科文司,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
教育部财务司:赵应生(010)66096679/7625(传真)
电子邮件:bzc@moe.edu.cn
财政部教科文司:王冬(010)68551232(兼传真)
电子邮件:mofjyc1342@yahoo.com.cn
附件:1.检查提纲
2.2007年新机制经费预算安排及落实情况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1:
检 查 提 纲
一、省级自查及对市、县检查重点
1.省级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中央资金、统筹确定省以下各级分担责任、统筹制定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县级制定各项改革政策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的情况。
2.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预算安排和截至2007年8月底资金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挪用、挤占、截留现象,是否有“挤出”现象。
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由省、市、县逐级拨付和落实到学校的时限、流程。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覆盖范围及省内最低、最高补助标准(分小学和初中);资金来源级次(省、市、县);受益学生数,占寄宿生的比例。
3.2006年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包括资金数、校舍改造总面积、改造危房面积等;2007年计划改造的校舍面积数及占危房总面积的比例。
4.农村中小学预算工作开展情况。财政、教育部门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是否开展了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培训工作(培训的具体内容、时间);2007年共有多少县、多少所学校(约占全省比例多少)按要求编制了预算;预算执行情况;2008年预算编制工作准备情况。
5.教职工工资收入落实情况。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地方津补贴发放情况(发放依据、额度等);省内是否采取具体措施,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合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