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失效]

  --编委、编辑和审稿队伍的建设;
  --扩大稿源,培养作者、读者,促进发行与传播;
  --扩大期刊刊载容量以及提升网络化、数字化程度;
  --改善办刊手段和条件;
  --根据期刊自身特点,有利于促进期刊发展的措施。
  申报条件:申报范围限中国科协主管(含省级科协所属)的科技期刊,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相关学科领域(特别是我国优势学科、重点学科、民族特色学科)中具有学科或专业领域代表性的科技期刊;
  --为国家科技自主创新所需、属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科技期刊;
  --在本学科领域尚不具备优势、且自主发展能力条件较差、但近年来发展较快、具有打造精品科技期刊潜力的科技期刊;
  --其他具有相当条件的科技期刊。
  上述A、B、C三类项目资助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可选择1项进行申报(获资助总量不超过本工程项目资助总数的5%),申报的科技期刊限省级科协主办或主管、省级学会主办的科技期刊。
  五、资助方式
  精品科技期刊工程A、B、C三类项目每年资助数量和强度,将根据年度项目经费预算情况执行。为保证科技期刊主办单位原有经费的稳定,共同支持期刊发展,项目资助优先考虑主办单位给予匹配经费的科技期刊。同时,适时对精品科技期刊工程资助项目实施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六、项目申报
  1.期刊申报由全国学会或省级科协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应按当年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报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统一编制的《项目申请表》和《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资助基本情况表》。
  2.项目按A、B、C三类分类申报,申报单位须结合A、B、C三类项目的资助要求和所申请资助期刊的实际情况,在申请时明确申报类型。
  3.申报资助的科技期刊所刊登科技论文的撰写和编排格式(如:英文摘要、中文摘要、参考文献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凡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期刊,将在形式审查时取消参评资格。
  4.项目按年度申报,除总结验收评定为延续项目外,都须按年度要求进行申报,不申报不资助。经总结验收后,未获得延续的项目,可重新申请下年度项目资助。
  5.上年度受资助的各类项目,经过总结验收、自评议、专家评估确定为执行绩效显著的项目,作为延续项目,并允许申请下年度上一类别项目。
  6.每年度第二季度组织申报,申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7.项目申请单位须提供《项目申请表》、《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资助基本情况表》、申请年度前一年全年申报期刊的样刊和最新出版的样刊、全国学会关于期刊发展战略目标、申请资助期刊编辑部(杂志社)的管理制度和发展计划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按当年申报通知报送)。
  8.上年度延续项目须填写当年度《项目任务书》,申报上一类别等级的延续项目,须提交的材料与新申报项目一致。
  七、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依据“立足基础、着眼发展、科学评价”的原则进行,分 A类、B类、C类三类分别评审。
  1.评审程序:包括资格审查、专家初评、入围项目自评、专家终审四个阶段。中国科协学会学术部期刊出版处组织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申报期刊可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2.项目初评阶段:组成中国科协精品科技期刊工程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初评分A、B、C三类分别评审,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计分方式,按照申报项目的得分排序,评选出入选项目名单后,进入自评和终审阶段。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