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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调整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蒸汽发生器汽水分离试验方法申请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调整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蒸汽发生器汽水分离试验方法申请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72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蒸汽发生器汽水分离试验方法的函》(苏核发〔2007〕127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调整田湾核电站2号机组蒸汽发生器汽水分离试验方法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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