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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

  3.洪泽湖汛限水位12.5米(蒋坝站水位,下同)。
  当洪泽湖水位达到13.5米时,充分利用入江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及废黄河泄洪;淮、沂洪水不遭遇时,利用淮沭河分洪。
  洪泽湖水位达到13.5~14.0米,启用入海水道泄洪。
  预报洪泽湖水位将达到14.5米时,三河闸全开敞泄,入海水道充分泄洪,在淮、沂洪水不遭遇时淮沭河充分分洪。
  洪泽湖水位达到14.5米且继续上涨时,滨湖圩区破圩滞洪。
  洪泽湖水位超过15.0米时,三河闸控泄12000立方米/秒。如高邮水位达9.5米,三河闸可适当减少下泄流量,确保洪泽湖大堤、里运河大堤安全。
  当预报淮河上中游发生较大洪水时,经批准洪泽湖应提前预泄,尽可能降低湖水位。
  (二)设计标准以上洪水。
  1.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临淮岗坝前水位仍超过28.51米,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按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7.5米控泄,加强正阳关以下堤防防守,适当利用堤防超高强迫行洪,临淮岗库区内的其他圩区适时进洪;当正阳关水位超过27.5米时,视水情和工程情况,弃守正南淮堤、黄苏段和颍右圈堤,控制水势,以保淮北大堤等重要堤防的安全。
  入江水道、入海水道、淮沭河、苏北灌溉总渠等适当利用堤防超高强迫行洪,加强防守,控制洪泽湖蒋坝水位不超过17.0米。
  2.在运用上述措施后,正阳关水位仍达到28.0米,视水情和工程情况,弃守淮北大堤颍左淝右圈堤,以保证西淝河左堤及其以下淮北大堤和淮南、蚌埠城市圈堤的安全。
  当洪泽湖蒋坝水位达到17.0米,且仍有上涨趋势时,利用入海水道北侧、废黄河南侧的夹道地区泄洪入海,以确保洪泽湖大堤的安全。
  四、洪水资源利用
  (一)水库。
  宿鸭湖、鲇鱼山、梅山、响洪甸等重点大型水库,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后,可适当抬高后汛期汛限水位,合理利用洪水资源。
  (二)洪泽湖。
  在不影响防洪和排涝的前提下,洪泽湖可在后汛期根据雨水情适时拦蓄尾水,逐步由汛限水位抬高至汛末蓄水位,充分利用洪水资源。
  (三)拦河工程。
  在不影响防洪和排涝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后,可根据沿淮地区抗旱和防污的需求,适当发挥临淮岗、蚌埠闸等拦河工程的蓄水和减污作用。
  五、责任与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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