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发生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时,合理运用水库拦洪、削峰、错峰,充分利用河道泄洪,适时运用行洪区、蓄洪区、分洪河道和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三)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利用河道强迫行洪,充分发挥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的拦洪作用,并采取弃守一般堤防等非常措施,确保蚌埠和淮南城市圈堤、淮北大堤重要堤段、洪泽湖大堤、里运河大堤等重要堤防安全。
(四)在确保防洪安全和不影响排涝的前提下,兼顾洪水资源利用。
(五)对重要防洪控制工程实行统一调度。涉及影响流域洪水调度或省际关系的重要防洪工程以及行蓄洪区的调度运用,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或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其他防洪工程的调度,分别由有关省负责,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备案。
三、防御洪水安排
(一)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
1.当淮河干流王家坝水位低于29.3米时,利用河道行洪。当王家坝水位达到29.3米,且继续上涨,视雨情、水情和工程情况,适时启用蒙洼蓄洪区蓄洪,降低王家坝水位。宿鸭湖水库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为淮河干流洪水错峰。
2.当淮河干流正阳关水位低于26.5米时,原则上利用河道行洪。
当姜唐湖、荆山湖等行洪区达到运用水位时,适时启用相关行洪区,控制淮河干流中游水位。
预报正阳关水位接近26.5米,或颍河发生较大洪水时,启用茨淮新河分洪。
正阳关水位达到26.0~26.5米,或淮北大堤等重要工程出现严重险情时,适时运用城东湖,控制正阳关水位。
润河集水位超过27.7米,或正阳关水位已达26.5米时,视淮北大堤等重要工程情况,适时运用城西湖蓄洪。
蒙洼、城东湖、城西湖蓄洪后,正阳关以下支流来水过大,威胁淮北大堤及淮南矿区安全时,运用瓦埠湖蓄洪。
预报正阳关水位超过26.5米,并可能危及淮北大堤安全时,梅山、响洪甸、鲇鱼山等重点大型水库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为正阳关以上淮河干流错峰。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正阳关水位仍达到26.5米,且继续上涨,启用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拦洪蓄洪,控制正阳关水位不超过26.5米。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运用后,当城西湖蓄洪水位达到27.6米时,临淮岗库区内的临王段、陈族湾、大港口应及时蓄洪,控制临淮岗坝前水位不超过28.51米。
当蚌埠水位接近22.6米时,视雨情、水情和工程情况,适时启用怀洪新河分洪,控制蚌埠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