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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八、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适龄儿童免疫和计划生育工作
  健全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农民工子女预防接种工作机制,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探索以社区为基础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方式,强化农民工健康教育、预防意外伤害教育。及时进行农民工聚居地的疾病监测。落实国家关于艾滋病、结核病的免费治疗及血吸虫病救治救助政策,提高艾滋病、结核病病人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质量。开展农民工结核病防治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场所艾滋病防治项目。把农民工适龄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纳入输入地免疫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开展针对农民工及用人单位的防疫免疫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加强食品卫生工作,以建筑工地和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食堂卫生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防止农民工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推动各地建立以输出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指导输入地政府把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向农民工提供与城市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完善现行的农民工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开展农民工计划生育关怀关爱行动,落实农民工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十项措施,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模式。加强和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建立相应的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制度和工作评估标准。积极推进农民工计划生育区域管理和协作。发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和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构建以城市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卫生部和人口计生委牵头,财政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参加)
  九、做好社区农民工管理服务,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民工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鼓励农民工参与社区居民自治。推广工业园区农民工公寓型社区农民工加强自我管理的经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教育文化设施,提供农民工自我学习的条件,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社区在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居住安全、社会治安、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城市居民与农民工及其家属的相互融合。启动农民工留守家属综合服务体系试点。推进农村敬老院、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设施建设。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开展“城中村”整治和改造专题研究,制定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将整治和改造“城中村”作为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的重要措施,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组织各地开展“城中村”环境治理,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达到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建立防止产生新的“城中村”的有效机制。指导各地在城市规划、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发展中统筹考虑农民工住房需求,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农民工集中居住公寓。监督企业切实改善农民工工地宿舍生活条件,保证农民工生命安全。开展“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研究”课题。 (建设部、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文化部、劳动保障部、人口计生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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