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招收农村学生争取超过550万人。深化农村职业教育改革,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和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学针对性,提高教育质量。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制度,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规模。建立健全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为龙头、乡镇成人学校或初中为骨干、村成人学校或小学为基础的农村教育培训网络。推动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科教兴农的发展,把农业技术推广、科技开发和教育培训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和农业现代化。 (劳动保障部、农业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安全监管总局、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分别负责)
六、以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为重点,把更多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制度
继续实施“平安计划”。以建筑、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风险行业和机械加工等农民工集中的行业为重点,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参保人数达到3600万人。制订适合建筑行业和农民工就业特点的办法,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同时推进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实现地方国有大中型煤矿全部参保和半数以上小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目标。对餐饮服务业等农民工集中行业开展调研,制订这些行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等政策。加强工伤保险的基础管理,简化办理程序,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以农民工集中的大中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制造业、建筑业等为重点,继续实施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达到2800万人以上。按照保大病、保当期、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研究餐饮等服务行业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研究制订农民工流动时的医疗保险待遇、就医、结算等方面的管理和衔接办法,保障农民工享受相应的待遇。
深入开展调研,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和规范的农民工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指导地方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工养老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部牵头,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农业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税务总局、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参加)
七、切实做好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法》,指导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政策,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进城农民工随住子女登记、流动情况的统计、预测制度,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切实保障办学经费。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提高扩招农民工子女就读的能力,制止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和歧视行为。对以接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加强支持、服务和规范管理,重点监督检查安全卫生状况,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针对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教育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教育部和全国妇联牵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统计局、共青团中央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