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对携有可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材料的新生,可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予以不同方式的资助,再办理学籍注册。
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应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行为,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财政部、教育部将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展好、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学校予以表彰。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教育部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73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3.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4.××省(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
附件⒈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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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性│ │出生│ │ 民族 │ │
│姓名│ │别│ │年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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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年级│ │ 入学 │ │
│ │ │班级│ │ 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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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姓 名 │ 年龄 │与本│ 工作或学习单位 │
│成员│ │ │ 人 │ │
│情况│ │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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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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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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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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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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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户籍性质 │□农村(含县镇) │ 主要 │ │
│经济│ │□城市 │ 收入来源 │ │
│状况├────────┼────────────┼──────────────┼────────┤
│ │ 家庭住址 │ │ 邮编 │ │
│ │ │ │ 联系电话 │ │
│ ├────────┼────┬──┬────┴────┬─────────┴────┬───┤
│ │ 家庭人口总数 │ │家庭│ │ 人均年收入 │ │
│ │ │ │年收│ │ │ │
│ │ │ │ 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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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助学│ │
│金的│ │
│主要│ │
│理由│ │
│ │ │
│ │ 申请人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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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审核│ │
│意见│ │
│ │ │
│ │ │
│ │ │
│ │ 班主任: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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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审核│ │
│意见│ │
│及公│ │
│示结│ 负责人: 公章 │
│ 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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