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冶炼、铸造车间的控制、操作和值班室以及人员聚集场所的布置符合相关安全规程或标准情况。
(3)冶炼、铸造过程中吊装运输液态金属和高温废渣的专用设备情况,包括设计单位资质、选型配套、生产企业资质及制造安装符合有关安全规范情况。
(4)起重、球罐、煤气柜、压力管道等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维护、检修、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
(5)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热风炉等危险区域的煤气防泄漏措施;高炉本体、热风炉、煤气净化装置、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及辅助系统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转炉、电炉、精炼炉、加热炉的炉体冷却、倾翻、烟气回收等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煤气生产、储存、输送等各环节中预防煤气泄漏、中毒、爆炸的关键防护监控设施的配置、运行、检查、维护及应急处置等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7)冶炼过程涉及的氧气、氢气和氮气,在生产、储存、输送和使用过程中,预防发生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措施及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维护和运行情况。
(8)冶炼过程中涉及的高温、高压环节,预防爆炸、喷溅、外泄等事故的防范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各种监控和防护设施的配置、维护和运行情况;焦化工、制氧过程中涉及的压力容器、反应塔、反应釜的维护和运行情况。
(9)作业现场预防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配置及运行情况。
(10)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及佩带使用情况。
(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1.贯彻落实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和安委办明电〔2007〕11号文件要求,认真部署冶金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对行政区域内冶金企业的督促检查情况。
2.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字〔2005〕17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6〕262号)和《关于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2007〕83号)有关情况。
3.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