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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说明:辽宁、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省任务数包括计划单列市任务数。

  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2007年度任务安排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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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年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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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训总人数    │  转移就业前培训人数  │  在岗农民工培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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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 国  │      800      │      4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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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 京  │      15      │      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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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 津  │      12      │      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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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 北  │      40      │      28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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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 西  │      12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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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  │      12      │      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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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 宁  │      24      │      16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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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 连│      2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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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 林  │      10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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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  │      18      │      12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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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 海  │      16      │      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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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 苏  │      36      │      6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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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 江  │      40      │      1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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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 波│      7.5      │      0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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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 徽  │      40      │      28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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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 建  │      37      │      2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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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 门│      2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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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 西  │      36      │      2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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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 东  │      32      │      6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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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 岛│      4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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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 南  │      66      │      5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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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 北  │      45      │      3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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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 南  │      40      │      3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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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 东  │      72      │      2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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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 圳│      16      │      0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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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 西  │      30      │      2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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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 南  │      5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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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 庆  │      22      │      15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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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川  │      44      │      3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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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 州  │      22      │      17      │      5       ┃
┠──────┼─────────────┼─────────────┼─────────────┨
┃  云 南  │      15      │      1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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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 藏  │      1       │      1       │      0       ┃
┠──────┼─────────────┼─────────────┼─────────────┨
┃  陕 西  │      20      │      15      │      5       ┃
┠──────┼─────────────┼─────────────┼─────────────┨
┃  甘 肃  │      14      │      10      │      4       ┃
┠──────┼─────────────┼─────────────┼─────────────┨
┃  青 海  │      5       │      4.5      │      0.5      ┃
┠──────┼─────────────┼─────────────┼─────────────┨
┃  宁 夏  │      5       │      4.5      │      0.5      ┃
┠──────┼─────────────┼─────────────┼─────────────┨
┃  新 疆  │      10      │      6       │      4       ┃
┠──────┼─────────────┼─────────────┼─────────────┨
┃ 新疆兵团 │      4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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