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⒈ 师范专业须在“师范专业标识”栏中注明。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S”,师范兼非师范性质的专业标注“J”。
⒉ 撤销专业、调整专业、须教育部审批专业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⒊ 若申请增设《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的专业,须选择一种填入学位授予门类栏中。
附件2:
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学校名称(盖章) :
学校主管部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所属学科门类及专业类:
学位授予门类:
修业年限:
申请时间:
专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
教育部制
目 录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2.学校基本情况表
3.申请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4.申请增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专业主要带头人简介
6.教师基本情况表
7.主要课程开设情况一览表
8.办学条件情况表
9.学校近三年新增专业及本年度拟增设专业情况表
⒑申请增设目录外专业的论证报告
⒒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安类专业相关部门意见
填表说明
1.申请表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各专业应分别装订成册,须教育部审批专业需报材料一式两份)。
2.若为新的目录外专业(无专业代码者),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按专业的学科属性填写建议代码。
3.在学校办学基本类型、已有专业学科门类项目栏中,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对应的方框中画√。
4. 所有表格均可另加页。
5.本表内容应真实、准确。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
┌─────────┬───────────┬───────┬────────────┐
│ │ │ 专业名称 │ │
│ 专业代码 │ │ │ │
│ │ │ │ │
├─────────┼───────────┼───────┼────────────┤
│ │ │ 学位授予门类 │ │
│ 修业年限 │ │ │ │
│ │ │ │ │
├─────────┼───────────┼───────┼────────────┤
│ 学校举办本科 │ │现有本科专业(│ │
│ 教育的年份 │ │ 个) │ │
│ │ │ │ │
├─────────┼───────────┼───────┼────────────┤
│ 学校招生面向 │ │本校已设的相近│ │
│ │ │本、专科专业及│ │
│ │ │ 开设年份 │ │
├─────────┼───────────┼───────┼────────────┤
│ 拟首次招生时间 │ │ 五年内计划 │ │
│ 及招生数 │ │ 发展规模 │ │
│ │ │ │ │
├─────────┼───────────┼───────┼────────────┤
│ 师范专业标识 │ │ 所在院系名称 │ │
│ (师范S、兼有J) │ │ │ │
├─────────┼───────────┼───────┼────────────┤
│ 校学术委员会 │ │ 学校审批 │ │
│ 意见 │(主任签字) │ 意见 │ │
│ │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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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区(部门)专业设│ │ 主管部门 │ │
│ 置评议委员会意见 │ │ 审核意见 │ │
│ │ │ │ │
│ │ │ │ │
│ │(主任签字) │ │(盖章) │
│ │ │ │ │
│ │ 年月日 │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