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是由纳税人开户银行根据接收的电子缴款书相关要素信息生成,从纳税人账户划缴税款资金的专用凭证。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基本要素包括:凭证字号、转账日期、缴款书交易流水号、税票号码;纳税人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付款人全称、付款人账号、付款人开户银行;征收机关名称、收款国库(银行)名称、税(费)种名称、所属时期、实缴金额、小写(合计)金额、大写(合计)金额;第几次打印、打印时间、复核、记账等。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作付款银行记账凭证,第二联交纳税人作付款回单,纳税人以此作为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必须加盖银行转(收)讫章方为有效。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样式参见附件。
第十四条 电子缴库入库清单是国库依据电子缴款书相关要素信息生成的已入库税收收入清单,是国库记账的依据。
电子缴库入库清单基本要素包括:清单流水号、制单日期;缴款人账号、开户银行;收款国库、金额、征收机关、纳税人名称、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分成比例等。
电子缴库入库清单应当分别按收款国库、预算级次编制。
第十五条 电子退库书,是纸质收入退还书的电子形式。经财政部门授权税务机关办理的税收收入退库,由税务机关负责生成电子退库书。税收收入退库业务中,以纸质收入退还书为依据,电子退库书为辅进行比对核销。
电子退库书基本要素包括:电子退库书编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退库金额、预算级次、预算科目、退款国库、生成日期;审批机关、批准文号、原缴款书编号、退库原因等。
第十六条 电子更正通知书,是纸质更正通知书的电子形式。按规定需由税务机关填制更正通知书的,由税务机关负责生成电子更正通知书。税收收入国库更正业务中,以纸质更正通知书为依据,电子更正通知书为辅进行比对核销。
电子更正通知书基本要素包括:电子更正通知书编号、生成日期、征收机关;原缴款书编号、原预算级次、原预算科目、原收款国库、原列金额;现预算级次、现预算科目、现收款国库、现交易金额;更正原因、备注等。 .
第十七条 电子免抵调通知书是纸质免抵调通知书的电子形式。经财政部门授权税务机关办理的税收收入免抵调业务,由税务机关负责生成电子免抵调通知书。税收收入免抵调业务中,以纸质免抵调通知书为依据,电子免抵调通知书为辅进行比对核销。
电子免抵调通知书基本要素包括:电子免抵调通知书编号、生成日期、征收机关;免抵调增预算级次、免抵调增预算科目;免抵调减预算级次、免抵调减预算科目;调库国库、免抵税款调库金额等。
第四章 业务处理
第十八条 各联网单位在横向联网系统开始运行前,应相互提供基础信息(含公共数据代码等),以便于管理相互发送的业务处理信息和共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