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
关于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国粮检〔2007〕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为确保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贯彻落实,做好2007年的粮食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2007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决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的区域为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区。

  二、检查对象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为承担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储存任务的库点(包括延伸收购点),以及其他粮食经营者。

  三、检查内容

  (一)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中央和地方储备轮入的粮食是否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是否及时向售粮农民支付了售粮款,是否存在给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收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

  (二)检查粮食经营企业履行最低库存义务情况。各地要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履行收购义务,积极入市收购粮食。对新粮上市后达不到各地按《条例》规定的最低库存要求的粮食经营企业,由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