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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2007年暑期旅游高峰即将来临。学校和企事业单位逐渐进入休假期,出游人数即将大幅增长。按照以往的规律,旅游安全事故也进入高发时段。5月以来,全国旅游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主要涉及水上旅游、道路交通等方面,旅游安全工作不容忽视。为将暑期旅游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部署暑期旅游安全工作
  暑期是道路交通事故、涉水旅游事故和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期。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暑期旅游安全保障,认真按照《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7〕75号)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本地区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要结合以往暑期旅游应急工作经验和本地区特点,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趋势预测、防范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理和经验总结。要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涉水旅游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要求,加强预案演练和人员培训,保证应急处理程序可行、渠道通畅、运转正常。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面向公众、旅游接待单位的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和引导。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紧密配合、上下联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到位,为游客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暑期旅游环境。
  二、做好重点领域安全保障工作
  各级旅游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在认真排查本地区暑期旅游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旅游安全保障工作。
  (一)涉水旅游
  涉水事故是暑期旅游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之一,其中溺水和水上交通事故是造成游客死伤的最主要因素。各地要高度重视水上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涉水旅游项目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开展漂流、游艇、潜水、水上滑翔等高风险项目的景区要做好对游客的安全提示和教育;要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配备充足的抢险、救生设备;要重视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景区的应急救援水平和协调保障能力,保证景区安全运营;要针对今年气候变化异常,部分地区灾害性气候多发的特点,密切关注气象、海洋预报以及滑坡、水污染等因素的影响,制定应对措施,并针对汛期的到来,实时做好预警预报和防汛度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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