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积极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来源,着力支持解决人民群众安居问题。
(三)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06年,认真落实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特别是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一是加大“三奖一补”政策实施力度。奖补资金规模达到 235亿元,比2005年增加85亿元,进一步完善奖补机制,巩固和扩大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推动了省以下财政管理方式创新,全国28个省份推行乡财县管改革,18个省份推行省直管县改革,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供了体制和机制保障。进一步调动了产粮大县生产粮食的积极性,维护了粮食安全。二是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中央财政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529.85亿元,比2005年增加409.7亿元。三是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达到155.63亿元,并将非民族自治区、自治州的民族自治县纳入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范围。完善了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西藏等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四是支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中央财政政法补助专款支出59.3亿元,帮助基层政法部门进一步改善执法办案条件。支出资金9.25亿元,推动监狱体制改革。特别是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从2006年开始用两年时间支持解决全国98086个村级组织无活动场所的问题,中央财政2006年为此支出资金 4.9亿元。
(四)完善财税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着力支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支持科技创新。2006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774.34亿元,比2005年增长 29.2%。进一步优化投入结构,增加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投入,加大了对公益性科研机构的支持力度。出台激励性的财务制度,制定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财税政策措施,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二是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完善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积极推进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调整等,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全年新增退耕还林400万亩、退牧还草1.5亿亩。大力推进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从 2006年起8个省份已全面推开改革试点。三是支持节能减排和开发新能源。特别是针对石油价格高企的新形势,积极研究促进发展石油替代能源的措施,制定支持生物能源发展等扶持政策,发展替代能源的财税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积极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四是积极调整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对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结构性调整。调整了资源税、房地产和土地相关税收政策。调整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扩大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取消出口退税和降低退税率的范围,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加征出口关税,降低部分资源性产品进口关税。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大力支持各项改革,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努力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一是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进展顺利。实施了公务员、军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港澳地区内派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相应调整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企业离休人员和援外出国人员工资生活待遇,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优抚对象和城市低保对象等的待遇水平和生活补助标准,并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人员,部分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相对偏低的人员予以倾斜,这是历史上提高幅度以及中央财政补助规模最大的一次。同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取得了重要进展,建立并逐步完善了规范化的发放办法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大力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50亿元,支持93户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妥善安置职工41万人。核定经费补助基数48.1亿元,基本完成了第二批 74户中央管理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任务。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也顺利起步。同时,出台适当提高企业计税工资限额标准等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企业改革重组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外贸改革和实施“走出去”战略。三是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改革。摸清了金融类国有资产底数和分布情况。制定了国有股权益上缴政策、国有股减持政策和所得税政策,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顺利改制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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