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
一、根据国务院《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
八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从2007年7月1日起签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保单,按照本办法,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
三、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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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浮动因素 │浮动比率│
│ │ │
│ │ │
├───┬──┬──────────────────────┼────┤
│与道路│ A1 │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 -10% │
│交通事├──┼──────────────────────┼────┤
│故相联│ A2 │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 -20% │
│系的浮├──┼──────────────────────┼────┤
│ 动A │ A3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 -30% │
│ ├──┼──────────────────────┼────┤
│ │ A4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 0% │
│ │ │事故 │ │
│ ├──┼──────────────────────┼────┤
│ │ A5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 10% │
│ │ │故 │ │
│ ├──┼──────────────────────┼────┤
│ │ A6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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