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评价应当在以往评价所形成文件的基础上开展,以避免重复不必要的生物学试验。重新评价应当按照第三条规定的程序进行。视具体情况,重新评价可以是全面的,也可以针对某一方面,但评价内容应当形成文件。
五、医疗器械生物安全性审查
(一)审查人员
审查者应当接受过GB/T 16886标准的培训。
(二)审查依据
GB/T 16886-ISO 10993《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
(三)审查要求
1.应当根据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所述的用途和产品的生物学危害的风险大小确定生物安全性审查严格度,必要时应当听取专家组的意见。
2.审查对象主要是《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报告》。
3.作为生物学审查的输出,对所出具的每项审查结论,应当尽可能引证GB/T 16886.1-ISO 10993.1中的相应条款。
注:《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报告》的出具与审查要点详见附件2。
附件2: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报告》的出具与审查要点
一、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策略和所含程序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程序应当按GB/T 16886.1-ISO 10993.1给出的评价流程图开展。由于医疗器械的多样性和特殊性,各医疗器械在按流程图进行生物学评价时,实际产品在流程图中所走的路线是不一致的,应当对所走的路线予以详细说明。
二、医疗器械所用材料的描述
三、材料表征
(一)医疗器械材料的定性与定量的说明或分析
审查者了解医疗器械材料的成分信息,是审查决策的前提。制造者有义务对医疗器械所选材料的配方和/或来源给予详细的说明。至少从以下一个方面获取材料的信息:
1.公认的材料化学名称;
2.材料理化特性信息;
3.从材料的供应方获取材料的成分信息;
4.从医疗器械的加工方获取加工助剂的成分信息;
5.化学分析;
6.有关标准。
注:采用经过主管部门认可、并有标准可依的材料,比未得到认可的材料更具有生物安全性保证。
(二)医疗器械/材料与市售产品的等同性比较
与上市产品进行等同性比较的目的,是期望证明该产品与上市产品具有相同的生物安全性,从而为确定该产品的生物学评价和/或试验是否可以减化或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