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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07-2008年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有关问题的通知


  (表格可复制)
  共计汽车数量:         辆
  共计金额(大写):         元
  二、交车及验收:
  1.乙方收到甲方     车款后将车辆交付给甲方。
  2.甲方到乙方交车地     提车。
  3.车辆验收于交车地进行,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在验收当场提出。
  4.车辆验收无误后双方应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5.车辆交付后,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三、随车文件及附件:
  1.产品合格证(  )
  2.技术参数表(  )
  3.产品使用说明书(  )
  4.车辆保养手册(  )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厂家该型号汽车质量标准的新下线的未曾经过维修的崭新车辆,符合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可以上牌的合法车辆。
  2. 车辆的质量与其它各项标准或要求均须全面符合本次政府采购的有效文件相应的各项要求,还应当适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委相关规章。
  3. 售后服务由       公司的特约服务站负责。按《保养手册》的具体规定进行。
  五、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造成疏忽致使其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自然灾害、或公用事业的较长时期的中断或停顿。
  2. 如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公证机关的公证证明材料,同时应争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
  3. 任何一方无须对因上述约定范围内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任何损失或费用的增加承担责任。
  六、其他:
  1. 有关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等,以及与本合同相关或引起的任何争议的解决,除适用本合同外,还均同时适用本次政府采购过程中所有效成立的相关文件。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生效。
  3. 如有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甲方: (公章)
  地址: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地址:
  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5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货物验收单

  采购单位:                   委托书编号:
  供货单位:                   验收单编号:
  发票编号:

┌──────┬───┬───┬─────┬───┬───┬────┬────┬───┬───┐
│ 货物名称 │品 牌 │型 号 │  配置  │ 单位 │单价( │市场价( │ 优惠率 │ 数量 │总价( │
│      │   │   │     │   │ 元) │ 元)  │    │   │ 元) │
├──────┼───┼───┼─────┼───┼───┼────┼────┼───┼───┤
│      │   │   │     │ 辆 │   │    │    │   │   │
├──────┼───┴───┴─────┴───┴───┴────┴────┴───┴───┤
│ 发动机号码 │                                       │
├──────┼───────────────────────────────────────┤
│ 合格证号 │                                       │
├──────┼───────────────────────────────────────┤
│车架号码/车 │                                       │
│ 辆识别代码 │                                       │
├──────┼───────────────────────────────────────┤
│  合 计  │大写金额:                                  │
├──────┼───────────────────────────────────────┤
│  备 注  │                                       │
├──────┴───────────────────────────────────────┤
│本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帐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合同系统自动生成、打印。每│
│一个验收单在系统中都有“唯一”编号,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录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
│v.cn)输入验收单号和采购金额或致电采购中心(010-83084976/77),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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