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大学和部属(管)医院组派的医疗队应在出发前2周将医疗队员名单和工作方案报我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各组派单位将医疗队书面总结报我部;各受援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有关受援单位将医疗队工作情况、受援情况和有关媒体宣传报道材料报我部,并抄送本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各部属(管)医院应关心进修学员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卫生部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执行效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2
2007年部属(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工作项目经费补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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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举办临床培训班│举办管理培训班│组派医疗队(支│接受进修生(人│ 合计 │
│ │ (期) │ (期) │ ) │ ) │ │
│ ├───────┼───────┼───────┼───────┼─────┤
│ │(15万元/期) │ (8万元/期) │ (5万元/支) │(0.5万元/人/ │ (万元) │
│ │ │ │ │ 年) │ │
│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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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 │ │ │ │ 3 │ 15 │ 6 │ 3 │ 18 │
│院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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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 │ │ │ │ 1 │ 5 │ 2 │ 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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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 1 │ 15 │ 1 │ 8 │ 2 │ 10 │ 6 │ 3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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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 │ │ │ │ 1 │ 5 │ 3 │ 1.5 │ 6.5 │
├──────┼───┼───┼───┼───┼───┼───┼───┼───┼─────┤
│吉林大学 │ │ │ │ │ 1 │ 5 │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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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 │ │ │ │ │ 2 │ 10 │ 7 │ 3.5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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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 │ │ │ │ │ 1 │ 5 │ 4 │ 2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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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 │ │ 1 │ 8 │ 1 │ 5 │ 3 │ 1.5 │ 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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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 │ 1 │ 15 │ 2 │ 16 │ 1 │ 5 │ 3 │ 1.5 │ 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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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 1 │ 15 │ │ │ │ │ 6 │ 3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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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 1 │ 15 │ 2 │ 16 │ 1 │ 5 │ 6 │ 3 │ 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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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 │ │ │ │ │ │ 4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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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4 │ 60 │ 6 │ 48 │ 15 │ 75 │ 50 │ 25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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