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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潍坊海天棉纺有限公司加工贸易业务延期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潍坊海天棉纺有限公司加工贸易业务延期的批复
(商产批〔2007〕14号)
山东省外经贸厅:
你厅《关于滩坊海天棉纺有限公司加工贸易合同展期的请示》(〔2007〕鲁外经贸发函字10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滩坊海天棉纺有限公司加工贸易批准证(〔2005〕鲁外经贸发进字第00151号)有效期延至2007年6月25日,请你厅凭本批复为企业办理延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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