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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工作建议的函


  (二)希望广西企业在取得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质后,踊跃参加援外项目投标,我部将在“同等优先”的原则下给予广西企业政策支持。

  (三)对于今后我国政府援助东盟国家的项目,如因特殊需要,我可根据广西区位条件或专业特点,与广西地区有资质的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进行议标。

  (四)我部已将广西桂林南药集团列为我向发展中国家援助抗疟药品的供货企业之一。2007年,我部将继续把部分赠药任务交给该企业承担。

  (五)根据受援国的需要,我部将选择广西具有优势的领域,作为援外培训项目内容,并尽量安排广西有实力并具备培训资质的单位承办相关培训任务。

  七、关于请我部在实施2007年商务工作重点工程中继续对广西给予倾斜、支持问题

  (一)支持广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广西是最早出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套资金扶持政策的西部省份,2007年又将这项工作列为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加以推进。

  2006年我部对广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给予了倾斜支持,分两批安排了3000个农家店的建店规划,比广西2005年实际建店数增加3.3倍,同时还加大了资金扶持力度,2006年中央财政共向广西拨付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扶持资金960万元(含2005年项目资金240万元),加上即将拨付的2006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清算款,累计向广西拨付扶持资金1700万元。

  对广西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我部将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在建设规划数上,只要2007年广西建设的农家店符合商务部制定的建设标准,并经验收合格,我们都尽量给予满足。在资金上,我们正与财政部进行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具体办法商财政部后定。

  (二)“东桑西移”工程向广西倾斜

  广西地处西部,资源丰富,具有发展桑蚕业的地理气候条件和潜力,是商务部茧丝绸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实施“东桑西移”工程重点支持发展的地区。2006年,广西有6个蚕桑基地列入我部50个“东桑西移”工程建设项目,支持资金1200万元,目前已按标准完成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在我部“东桑西移”工程的支持下,2006年广西区茧丝绸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全区桑园面积由2005年的140万亩增至180万亩左右,蚕茧产量预计达到18.6万吨,蚕农销售蚕茧收入达到44.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25%和33%,均列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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