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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答复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工作建议的函


  (五)我部将根据东盟地区援外项目进展情况,并在征求外交部意见后,积极安排第四届博览会期间签署相关援外协议。

  (六)可考虑在博览会期间,继续举办“国际经济合作”展区,通过博览会平台,推动国内企业“走出去”。我部将协调各省(区、市)、驻相关国家使馆经商参处,邀请相关企业和机构参加第四届博览会。

  (七)依照惯例,建议请广西或贸促会组织博览会重大项目签约活动,如需请东盟相关部长出席,我部将协助对外联系。同时将请驻东盟国家各使馆经商处(室)协助广西做好对东盟重要商协会、知名客商的邀请工作。我部亚洲司将继续主持召开博览会高官会,与东盟各国高官密切合作,做好当年博览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八)我部外贸司在前三届东盟博览会均组织召开了博览会筹备会议,向国内各省市、驻东盟10国使馆经商处发文,会同我部亚洲司召开东盟高官会,会同我部合作司推动“走出去”项目,从第三届开始会同我部商业改革司组织国内流通企业参会采购,推动了博览会的招商招展工作,对博览会的成功举办起到重要作用。今后我部将继续全力做好相关工作,支持博览会的发展。

  (九)我部历来十分重视选派干部到地方挂职的工作,干部到地方挂职工作是培养和锻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可以开阔视野,更好地了解国情,服务地方。请广西方面将拟接收挂职干部的岗位和条件函告我部人事司,我部将结合干部交流工作积极予以考虑。

  (十)自2004年以来,我部共向参加前三届东盟博览会的柬埔寨、老挝和缅甸代表团提供展位费和国际旅费等无偿援助约620万元人民币,取得了良好效果。2007年,我部拟继续为上述三国参展提供展位费等无偿援助。2006年,我部在援外培训经费项下举办了一期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官员先期参加了中国-东盟博览会高官会议。今后,我部将根据对外工作需要,继续在援外培训经费项下举办中国一东盟经贸关系培训班,并安排参训官员参加中国一东盟博览会高官会议。该项培训项目可考虑交由广西地区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

  (十一)我部一贯重视“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客商邀请工作,在前几届博览会期间,我部利用“世界买家数据库”,发挥其世界采购商数量众多、专业性强的优势,协助广西方面邀请客商参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我部将继续利用数据库资源优势,协助广西做好客商邀请工作。同时,我部亚洲司将积极向广西提供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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