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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的通知
(国办发〔200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田成平  劳动保障部部长
      项兆伦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袁贵仁  教育部副部长
      李立国  民政部副部长
      王 军  财政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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