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的通知
(国办发〔200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经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 仪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田成平 劳动保障部部长
项兆伦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张 茅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袁贵仁 教育部副部长
李立国 民政部副部长
王 军 财政部副部长
胡晓义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