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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追加2007年度供港活大猪出口配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追加2007年度供港活大猪出口配额有关问题的通知
(商贸函〔2007〕44号)
广东省外经贸厅、深圳市贸工局:
为保证香港市场生猪稳定供应,根据各地供港生猪货源及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决定为广东省和深圳市分别追加安排2007年度供港活大猪出口配额17000头和13000头。
请广东省外经贸厅和深圳市贸工局做好配额二次分配,将配额及时落实到配额使用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在保供中贡献突出的企业,并严格按照商务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的月度配额安排要求,积极组织货源,安排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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