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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虎城副部长在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国内筹备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第四届博览会要进一步加大项目组织力度,提高项目质量,尤其要加强大项目的组织工作,提高大项目的参展比例,通过大项目推动双边的投资合作。东盟国家已经做出积极回应,2007年每个东盟国家将选出10个重大项目参加博览会,希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着力推动本地区一批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投资需求大、有品牌企业支撑的项目到会洽谈签约。博览会秘书处要做好项目推介、引荐服务工作,对项目的落实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做好“魅力之城”展示,为推动中国-东盟港口和物流合作服务。

  “魅力之城”是与东盟开展多领域、全方位合作的重要载体。经过两年的实践,“魅力之城”已经成为博览会的亮点之一,特别是北京、上海先后作为第二届、第三届博览会中国“魅力之城”,展示了城市形象和我国改革开放成果,得到了中外领导人和客商的好评。

  根据2007年“魅力之城”港口合作的主题,天津被选定为第四届博览会的中国“魅力之城”。博览会秘书处要积极做好展示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展示我国港口的形象、实力和合作商机。其他港口城市也要积极与东盟港口城市对接,推动我国港口城市、临港产业和企业与东盟的合作交流。

  “魅力之城”将作为博览会的固定机制长期坚持下去。希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积极推动所在省市参与申办工作,使我国与东盟的合作从国家层面延伸到城市层面,更加务实和不断深入。

  (五)完善博览会合作机制,为促进各省市与东盟经贸关系发展服务。

  博览会承办方与有关省市之间建立务实的合作机制是博览会长远发展的有力保障。博览会是11国政府经贸部门共同主办、广西承办的国家级展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关注博览会的发展,推动所在地方积极参与。2006年部分省市人民政府与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备忘录,成为博览会的特别合作单位,将博览会列为本地区优先参加和重点支持的展会,在组展、招商、项目组织和共同推介博览会等方面开展一系列合作。第四届博览会要进一步扩大国内合作范围。其他与东盟国家经贸关系较为密切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与博览会承办地建立政府间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各方资源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博览会发展的新格局。博览会秘书处要切实树立“服务全国、服务企业”的宗旨,使企业通过博览会获得更多同东盟合作的机会。

  (六)建设中国-东盟商务数据库,为促进企业间贸易投资活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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