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东盟各国方面,博览会突出共办方针,建立了由11国经贸部长共同担任组委会主任、司局级官员担任副秘书长、处长作为联络官的三级共办工作构架;形成了博览会高官会议、联络官会议等磋商机制以及国家专题展位排序的办法;在东盟国家形成了以博览会秘书处为主导、各国使领馆为支撑、各国政府及组展单位为共同推介方、重要商协会和企业积极参与的“四方联动”推介模式;推动越南、老挝等国建立了由经贸部门牵头,外交、工业、投资、旅游、农业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邀请了东盟国家29家商协会作为博览会的协办单位;从2006年起将中国-东盟经贸关系培训班列入中国-东盟人力资源培训项目,培训东盟国家从事博览会工作的官员。
在国内,形成了商务部统一组织、各地积极参与的工作模式。商务部作为主办方之一,形成了指导、支持博览会的全方位工作机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与博览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联络员制度;与东盟经贸往来较密切的省市与广西自治区政府签订了《博览会友好合作备忘录》,成为博览会的特别合作单位;8家全国性商协会成为博览会支持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承办地广西,形成了举全区之力办好博览会的良好氛围。
在策划组织方面,博览会制定了参展特惠办法、专业观众参会和组织特惠办法、现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推动了博览会组织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形成了运转有序、统一高效的指挥中心体系,责任明确、服务周到的对口接待机制;推出了“魅力之城”专题,得到了11国城市的积极响应。
根据胡总书记“博览会要长期举办下去”的要求,我们应该看到,要将博览会办成服务于我国和东盟各国的长期性展会,仍需在机制上进一步完善和创新。
第四届博览会推出主题国机制,是在长效机制方面的又一创新尝试,有利于博览会的长远发展。博览会由11国政府共办的特点,要求我们努力开创与东盟各国共办共赢的局面。每年邀请两个东盟国家作为主题国,邀请主题国领导人出席博览会,举办主题国活动,有利于保持博览会一定的政治和外交规格,提高东盟国家参与的积极性,能够进一步突出博览会特色,促进博览会的长期发展。
(二)要突出重点领域,通过博览会这一重要平台推动务实合作。
博览会的灵魂是取得成果和实效,不仅要有政治上、社会上的成果,也要有实实在在的经济成果。这是任何博览会长期存在并发展的根本源泉和动力。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两会”期间指出:“每一届博览会的主题是什么,要解决点什么问题,这些都需要很好地研究,把它办出实效。”我们要深入研究分析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实际情况,配合双方确定的10大重点合作领域,每届突出一个主题,促进双边贸易、相互投资和互利合作,推动中国与东盟在双方确定的优先合作领域取得务实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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