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释放秦山第二核电厂二号机组第三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临界控制点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64号)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二核电厂二号机组203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的请示》(核秦核安发〔2007〕224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你公司的申请,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07年6月11日至12日对你公司进行了秦山第二核电厂二号机组第三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我局批准你公司在经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对秦山第二核电厂二号机组临界条件进行确认后,可以进行二号机组反应堆临界活动。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进行机组启动操作,保证机组启动安全。如果在启动过程中发生影响机组临界安全的事件,应立即停止启动操作,并及时向我局和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报告。
附件:国家核安全局对秦山第二核电厂二号机组第三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国家核安全局对秦山第二核电厂二号机组
第三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07年6月11日至6月12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三)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四)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及其相关导则
(五)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
二、检查内容
(一)秦山第二核电厂二号机组上一燃料循环的运行情况。
(二)换料大修活动的实施情况
1、换料大修期间的核安全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
2、定期试验与性能试验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
3、换料大修期间发生的重要异常情况及处理结果。
(三)燃料管理及装卸料活动的实施情况。
(四)换料大修期间运行技术规格书的执行情况
1、特许申请活动的实施情况;
2、大修期间机组状态的控制情况。
(五)核电厂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活动和核安全监督工作的实施情况。
(六)大修期间应急准备工作和辐射防护工作的实施情况。
(七)安全重要系统、设备的在役检查情况。
(八)机组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条件的具备情况
1、换料后重新启动的文件准备情况;
2、关于启动报告审查的有关问题;
3、系统状态检查。
三、检查活动
检查活动由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检查组实施。检查组由国家核安全局、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苏州核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组成(名单见附1)。
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营公司”)的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名单见附2)参加了本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