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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批准9.69%甲基异噻唑啉酮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批准9.69%甲基异噻唑啉酮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7]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经卫生部化妆品卫生安全性评审委员会审核,现批准 “9.69%甲基异噻唑啉酮”作为化妆品防腐剂使用,并列入《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具体要求如下:

  一、名称

  (一)主要成分名称

  INCI名标准中文译名:甲基异噻唑啉酮

  INCI名称:Methylisothiazolinone

  化学名:2-Methylisothiazol-3(2H)-one

  CAS号:2682-20-4

  (二)主要杂质成分

  INCI名标准中文译名:甲基氯异噻唑啉酮

  INCI名称:Methylchloroisothiazolinone

  化学名:5-Chloro-2-Methylisothiazol-3(2H)-one

  CAS号:26172-55-4

  二、原料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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