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艺术教育活动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注重活动过程,坚持勤俭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提倡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艺术活动,要坚决反对刻意追求形式、一味讲究排场、追求流行时尚和"高规格"的倾向。
三、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艺术教育活动要以学校为基础,以班级为重点,在开齐、上好音乐、美术等课程的同时,大力推广体育艺术“2+1”项目,让每一个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掌握一种自己喜爱的艺术技能。
学校要建立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陶艺、工艺、摄影等多种课外艺术活动兴趣小组,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学生艺术团,发挥艺术特长学生的骨干作用,形成本地、本校艺术活动的特色和传统。
要加强与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交流与联系,将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在组织、辅导学生艺术活动方面的资源优势和育人功能。
四、要把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计划之中,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学校应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等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举办不同类型的学生艺术活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搭建平台。
组织开展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要加强统筹协调,科学部署,合理安排时间和活动项目,避免给学生增加过重负担或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组织学生赴外地参加艺术教育活动应在假期进行,不组织小学生跨区(市)、跨省参加艺术活动。
五、要切实加强艺术教育活动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有敬业精神、有较强业务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教师业务进修和举办学生艺术活动等机会,组织相关培训,提高艺术教育活动指导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学校要聘请文化艺术界有关专家和民间艺人担任艺术活动的辅导教师,通过开设专题讲座、辅导课外活动、指导艺术实践等方式,帮助学校开展艺术教育活动,提高艺术教育活动的水平。
六、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为开展艺术教育活动提供物质条件保证。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学校艺术教育专用教室和场馆的建设,不断改善艺术教育的设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