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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334号)


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国电物资有限公司、国电燃料有限公司、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提交的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出资2550万元,出资比例为85%;国电物资有限公司、国电燃料有限公司、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各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各为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国际投资大厦B栋316房间。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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