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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检查情况的通报


  一级估价机构虽然在专职估价师、评估业务、评估收入等占有较大比重,聚集了相当的行业资源。但从企业的竞争优势看,主要是通过增加估价师人数和规模化经营等手段提高竞争优势,在估价业务类型、估价报告质量等方面与三级估价机构仍存在同质竞争,尚未形成品牌竞争力,估价技术创新、信息系统建设、多元化发展等有待加强。

  检查中,通过座谈了解到,一些机构不同程度存在迎合委托人的不合理要求、降价收费、通过回扣进行不正当竞争等现象。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行业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主管部门较重视事前审批,审批后对估价机构的动态监管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对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日常执业行为缺乏有效监督和处理手段。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部分地区尚未建立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未能有效开展自律工作;委托人往往只关注房地产估价结果,对估价报告的规范性以及报告质量不够关心,导致估价机构普遍重视市场拓展,轻视机构内部管理和估价技术水平的提高。估价机构外部执业环境有待改善等。

  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今后监管、检查工作将突出以下重点:

  (1)认真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存在的有关问题,建设部已发出整改通知,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其进行整改,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2)切实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日常监管。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142号部令、《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建住房294号文件的要求,加快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日常监管机制,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规范估价行为。一是,加强对估价报告的质量管理。通过建立估价报告日常抽查制度,督促估价机构重视估价报告质量,不断提高估价报告质量。二是,发挥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作用,将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信用档案予以公示。三是,加强分支机构管理。要求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必须注册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分支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必须由分支机构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署。

  (3)进一步发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的作用。积极发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的作用。行业组织要加强对房地产估价领域新问题的研究,研究制订房地产估价档案管理有关规范,通过签订行业自律公约、对典型案件曝光、发布行业风险提示等形式,在业内形成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给回扣、迎合委托人不合理要求等行为,努力营造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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