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裕欣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576号)
郭翠仙、张卓旭、章维桢、彭朝晖:
你们提交的厦门裕欣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厦门裕欣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郭翠仙、张卓旭各出资225万元,出资比例各为45%;章维桢、彭朝晖各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各为5%。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302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