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7年第9号)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培训基地网络,保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本着坚持标准、严格评估、统筹兼顾、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经初审、专家现场评估、安全培训机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终审和公示,决定授予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等6个单位一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一级煤矿安全培训资质,南开大学等15个单位二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等6个单位二级煤矿安全培训资质,现予以公告。
有关培训机构要以为安全生产服务为宗旨,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充实师资力量,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附件:授予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单位名单
二○○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
授予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 一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6家)
1.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2.中南大学
3.山东大学
4.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
5.福建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疆职工培训中心
(二) 一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1家)
1.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
(三) 二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15家)
1.南开大学
2.湖南有色冶金劳动保护研究院
3.四川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4.贵州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5.晋城市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中心
6.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培训中心
7.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8.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9.山东工商学院
10.胜利油田高级人才培训中心
11.山东诚安安全培训中心